近日,贵州六盘水
村民江某因为一件事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被公安机关依法
处以14日行政拘留
事件回顾
前不久,江某与其侄儿蒋思某
携带香蜡纸烛
于上午10时前往青杠林村烂冲严坡
祭祀上坟
在点烧纸钱时
不慎引燃坟墓周边的杂草
因当天风势较大
火势迅速蔓延失去控制
江某、蒋某两人见状逃离了现场
直到中午12点左右
有群众发现火灾后报警
接警后,当地迅速组织消防救援人员
公安民辅警、乡村组干部
和附近村民赶赴现场灭火
经过数小时的奋力扑救
火势才基本得到控制
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
相关案例
近日,山西太原,女子烧纸钱祭奠先祖,不慎引燃周围草木,过火面积超1660平方米,评估经济损失2万余元,女子因违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十五日。
阿消普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,过失引起火灾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阿消提示
平安祭祀
防火先行
请大家记住不要乱扔烟头
不要遗留火源
一旦引起火灾触犯法律
必将受到严惩
更多注意事项一起来了解
综合贵州消防、齐鲁晚报
来源:中国消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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